剛剛看到一則新聞, 觀光局說明年開始觀光飯店必須在三處明顯地點標示開瓶費的收取標準, 讓我不得不在此說說我的感想.

大家不覺得很奇怪嗎? 為何是觀光局出面規定觀光飯店, 而不是內政部出面規定所有餐廳都必須這麼做, 如果你google一下應該就明白了, 因為所有的跟開瓶費有關的新聞都在大陸. 

我不能說觀光局魅中, 我只能說台灣人民太笨, 從來不會去爭取自己的權益.

開瓶費與服務費的收取與否見仁見智, 我比較能接受的是目前許多葡萄酒品酒人士在推廣的做法: 依照使用杯子的數量收費, 在部份高級餐廳他們所使用的專業葡萄酒杯還蠻貴的, 在清洗與投資上面頗花錢, 而且一趟餐酒會所用的杯子還真的不少, 依照使用杯子數量付費有點像是租借杯子的意思, 這樣的收費還算是合理!

至於一般餐廳, 老實說用的杯子都是商家提供的, 而且不管服務品質好不好我們都必須付10%的服務費, 我還真的看不出來有什麼必須要付開瓶費的理由!

所以, 我只能說, 台灣的民眾都是傻子, 請大家多支持免收開瓶費的餐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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