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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的MMA已經悄悄的開跑了, 也不知道自己還能當評審當多久, 剛好看到Malt Advocate 提起一些比賽的情況, 裡面有些很有意思的字句, 在此稍稍提一下:

Malt Advocate 2008 Q3 p.53 Here are the winners! by Lew Bryson

......麥芽狂人的做法不是讓評審飛到固定的地點品飲, 而是將威士忌運送到評審手上. 他們要求參賽單位將已經裝瓶銷售的酒款寄一瓶到指定地點, 他們不接受特別為比賽生產的酒, 也限制每個參賽單位僅能送三瓶酒參賽. 之後再精細的將酒分成50ml一份的樣品, 僅以編號標示後寄到遍佈全世界的評審手上. 麥芽狂人Johannes承認這樣的做法花費很高,而且也年年攀升, 不只是郵資的負擔, 許多麥芽狂人必須親自飛到歐洲協助分裝作業, 或者是必須親自前來領取樣品以避免寄送過程中海關的刁難. 「我們因為是業餘人士, 必須自己負擔郵資與旅費, 不過只要我們的血液中仍然存在著對於威士忌的熱情, 我們還是會很樂意付出!」

P.S. 麥芽狂人競賽仍然維持不收任何參賽費用的傳統, 唯一的要求就是參賽單位必須寄送一瓶已上市的威士忌參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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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ingfishertw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3) 人氣()